17家企业典型涉气环境问题,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再被曝光
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7月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典型涉气环境问题,共包括17家企业。这些问题包括: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未经处理直排、旁路排放、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修改记录等。具体如下。
7月中下旬,生态环境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安排16个专业组和40个常规组,聚焦京津冀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按照“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的要求,持续开展大气监督帮扶。各工作组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了一批违法违规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地方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也帮助地方、企业指出了一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规范等环境管理问题,推动地方、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对发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逐一拉条挂账,督促地方、企业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展,组织开展整改核查和整改效果“回头看”,对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公开约谈,推动地方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好监督帮扶“后半篇文章”。
一、保定市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保定市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医用X光影像胶片、工作用X光感光胶片等。工作组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小油乳车间应急排放口电磁阀开关处于开启状态,搅拌釜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应急排放口外排,污染大气环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图1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显示保定市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小油乳车间应急排放口存在排放情况
二、渭南市大荔县秦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未经处理直排
渭南市大荔县秦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粉煤灰烧结砖的生产。该公司按照《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工作。2021年7月20日,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拆除原有双碱法脱硫设施,但尚未开工建设新的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隧道窑生产废气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检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自动监测设备断电未运行、未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等环境问题。
图2 渭南市大荔县秦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图左);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图右)
三、朔州市怀仁市钇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旁路直排大气污染物
朔州市怀仁市钇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墙地砖生产,年产量600万平方米。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辊道窑废气脱硫设施收集管道处设置有旁路,且阀门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生产过程中部分辊道窑烟气未经收集处理,通过旁路管道直排,污染大气环境。
图3:怀仁市钇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旁路管道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废气未经处理直排
四、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远方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远方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建筑陶瓷制品生产,年产外墙瓷砖300万平方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部分隧道窑废气未经脱硫处理,通过旁路管道引至没有治理设施的排气筒直接排放,污染外环境。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脱硫塔引风机管道存在断裂,且石灰投加设施电源未接通;压砖机配套的除尘设施未开启;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图4 内蒙古远方陶瓷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隧道窑废气未经处理通过旁路管道排放
五、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万吨烧结矿。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烧结环冷机除尘设施已拆除,烧结环冷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烧结机烟气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探头滤芯腐蚀严重;烧结机运煤皮带未密闭,运输落料点粉尘未收集处理;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图5 包头市固阳泰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环冷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六、晋城市泽州县金鸿祥建材厂治污设施停运,废气直排
晋城市泽州县金鸿祥建材厂主要从事石灰生产,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石灰窑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长期未按工艺要求添加碱性脱硫剂,循环池内脱硫浆液呈强酸性,无添加记录,也无脱硫石膏产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石灰窑正在生产,但脱硫设施未运行,直排废气污染环境。
图6 泽州县金鸿祥建材厂脱硫塔未运行(图左);循环池内脱硫浆液呈强酸性(图右)
七、吕梁市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未建成,废气直排
吕梁市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焦化项目通过“关小上大”产能置换方式通过审批。1#焦炉已于2021年3月投产,2#焦炉检查时正在烘炉,但项目配套的脱硫脱硝设施尚未建成,废气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外环境。现场监测氮氧化物浓度538.74mg/m³,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150mg/m³)2.6倍。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应当关停的老项目(一期2×35孔,40万吨焦炉)至今仍在生产,并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粉尘无组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
图7 吕梁市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化项目配套的脱硫脱硝设施正在建设中
吕梁市鑫晨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生产。现场对该公司隧道窑外排烟气开展监测,二氧化硫浓度为2223.4mg/m³,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修改单排放限值(150mg/m³)13.8倍。但同时,自动监测设备却显示二氧化硫在20-60mg/m³之间波动,存在明显异常。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擅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工控机软件中的计算公式,将原有“二氧化硫浓度校正值=校正截距+实测值×校正斜率”的公式篡改为“二氧化硫浓度校正值=校正截距+实测值×校正斜率×0.01”,致使自动监测显示数据为实测值的1%。
图8 吕梁市鑫晨建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设备篡改后的计算公式(图左),二氧化硫浓度显示值为实测值的1%(图右)
九、运城市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伪造化验记录掩盖严重超标事实
运城市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炼焦生产。2021年7月21日下午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熄焦废水处理站已提前编造了未来3天(7月22至24日)的熄焦水处理化验单。现场对该公司熄焦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超标65.9倍、氨氮超标221倍、挥发酚超标109倍,但企业编造的7月21日化验结果却显示所有指标均达标,与实际严重不符。
图9 山西永祥煤焦集团有限公司提前编造7月24日的废水处理化验单;7月21日监测结果显示熄焦废水处理站出水COD超标65.9倍、氨氮超标221倍、挥发酚超标109倍
十、临汾市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无证排污、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临汾市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有一组2×57孔焦炉,年产冶金焦60万吨。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7日到期,但至2021年7月16日检查时,该公司仍在生产,期间无证排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卧式反应槽尾气未按要求进入收集处理系统,通过已废弃的洗净塔排放口直接排放;硫铵烘干废气配套的旋风除尘和雾膜水浴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煤炭露天堆存,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污染环境。
图10 临汾市古县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卧式反应槽尾气通过废弃的洗净塔排放口排放
十一、朝阳市朝阳际融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朝阳市朝阳际融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灰生产,建有3条石灰生产线,年生产石灰2万吨。该公司环评文件要求窑炉烧制石灰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1号窑炉正在生产,但脱硫设施与布袋除尘器连接处断开,废气未经脱硫处理排放,污染外环境。
图11 朝阳际融冶金炉料有限公司1号窑炉脱硫设施与布袋除尘器连接处断开
十二、咸阳市三原商祺鸿通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咸阳市三原商祺鸿通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空心砖生产,设计年产量6000万块。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但用于将烟气送至脱硫塔的风机未开启,脱硫设施未同步运行,大量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图12 三原商祺鸿通环保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脱硫塔配套的风机未开启
十三、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兴光矿业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兴光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石灰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石灰窑正在生产,但配套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未运行。同时,脱硫塔未配备浆液循环池,现场脱硫塔内无脱硫浆液,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外排废气污染环境。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砂土、煤炭露天堆放;下料和破碎工艺未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厂区地面和设备上积尘严重,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图13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兴光矿业有限公司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
十四、廊坊市文安县良禾木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VOCs治理设施
廊坊市文安县良禾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胶合板)制造,年产约15万立方米建筑模板。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制胶车间无环保手续,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热压车间6台热压机配套的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未接线、未投运,其他热压机配套的光氧催化废气治理设施未开启,生产废气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图14 廊坊市文安县良禾木业有限公司6台热压机配套的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未投运
十五、泰安市兴合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VOCs治理设施
兴合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主要从事新型环保塑料建材生产销售,主要生产设备为挤塑机、注塑机、无纺布生产线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2号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光氧催化电压指示为0,内部光氧催化灯未亮,设备箱内电源断开,VOCs(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污染外环境。
图15 兴合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光氧催化电压指示为0
十六、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年产焦炭130万吨,建设一组2×65孔捣固型焦炉,并于2020年底投入运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干熄焦及配套的脱硫设施,长期采用无组织排放大、能源损耗高的湿熄焦工艺生产,污染严重。
图16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仍在使用湿法熄焦工艺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炼焦生产,设计产量为100万吨/年。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焦炉炉顶多处管道破损或密闭不严,大量荒煤气无组织逸散,污染大气环境。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厂区内正在新建一条炼焦生产线,未取得环评手续;煤炭堆场未进行覆盖,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焦油装卸未建设VOCs(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装置。
图17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炉顶荒煤气无组织逸散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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