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规范管理提上日程
8月3日,科学技术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针对《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实验动物是许多人兽患病的自然宿主,如果管理不当,会造成生物安全事故,甚至引发人员感染死亡。如之前兰州大学学生因动物实验感染了布鲁氏菌病。
公开资料显示,实验动物传染病一般通过动物尸体、血液、毛发等传播,人与人之间几乎不传播。实验动物的规范问题隐藏在实验前期到实验结束的全过程。
实验动物安全最关键的问题是购入动物时要进行检疫、净化。此前,一兰州大学兽医系学生表示,课题组内学生需要自行向兽研所购买小鼠的,购买后,课题组不会对小鼠进行病原体检测,而是直接进行实验。缺少检疫、净化过程极易造成细菌感染,传染病横生。
另外,实验中防护环节容易被疏漏。据甘肃农业大学的一名动物医学院研究生介绍,此前他的师兄从兽研所买过BALB/C(白化家鼠)小鼠,主要用作解剖。由于学生们主观上认为这批小鼠是清洁级的,所以做实验时只戴了手套。同样的情况,也曾在兽研所出现。一名学生曾提及他们认为自己操作的动物实验没什么额外风险时,有时就只采取最基础的防护措施,穿白大褂、戴手套。
然而,这样简单的防护措施并不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8年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按照规定,实验室中,口罩、头套以及从帽子到袜子的连体实验服都是必需装备,而且实验服的扣子是双层的,要一直扣到颈部,手套也必须套住袖子。
诸多问题频发,实验动物管理规范化迫在眉睫。本次《征求意见稿》是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科技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1988年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形成的。
《征求意见稿》指出,“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鉴定、综合绩效评价、科技奖励评定、产品检验检定、以实验动物为原料或载体生产相关产品等活动,应当把使用合格实验动物、设施和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作为重要条件。使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设施或未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而获得的相关数据及实验结果均无效,所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
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实验动物安全管理:“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建立实验动物安全责任体系,制订突发重大实验动物事件应急预案。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发现实验动物患有(或疑似)传染性疾病或人兽共患疾病,或重大突发实验动物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检疫、卫生防疫、科学技术部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相较于《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更加强调“保障动物福利”和“维护公共安全”。
如今实验动物资源丰富,管理规范也应提上日程。政府引导,高校、兽研所、技术企业配合,逐步建立一套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实验动物管理体系,推动灵长类人类疾病动物模型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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