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双氧水装置工作液配置釜用于回收工作液时,吸入大量70%浓度双氧水,釜内可能存在杂质造成双氧水剧烈分解,引发配置釜超压爆炸,造成现场人员伤亡,并波及相邻企业辛醇储罐及部分管线泄漏燃烧,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
各地区、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切实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聚焦双氧水工作液配置釜、氢化塔、氧化塔等重点部位和加氢,过氧化,工作液回收等事故易发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严格检维修管理,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确需开展的要提级管理并严格落实GB30871相关要求。三是严格限制装置区人员数量,特别是存在爆炸风险的化工装置区严禁人员聚集扎堆。
5月3日,聊城高新区管委会通报,5月1日中午12时20分,中化集团鲁西化工双氧水生产区爆炸着火事故火情全部扑灭后,经专业力量现场搜救,陆续又发现4名遇难人员。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1人失联。目前,正在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
鲁西化工表示,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尚在统计中,公司已向承保财产一切险等险种的保险公司申报理赔。“公司目前停产及关联装置涉及双氧水、己内酰胺、尼龙6、多元醇装置,具体复工时间待科学评估确定,公司其他生产装置运行正常”。
与双氧水产品一样,己内酰胺、尼龙6、多元醇也都是鲁西化工的主要产品,分行业来看,双氧水属于基础化工行业,己内酰胺、尼龙6、多元醇属于化工新材料行业。
上述鲁西化工证券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停产的除了涉事的双氧水公司外,还包括其他关联的一些企业,何时复产还不好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会被风险警示(ST)”的规定,公司预计不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分析中,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的影响正在评估中。
资料显示,鲁西化工总部位于山东聊城,系国有控股企业,实控人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持有鲁西化工36.99%股份。公司目前总资产343亿元,职工12000余人,拥有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化肥、设计研发、化工工程等产业板块。
涉事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产品主要为双氧水,现有生产装置7套,双氧水产能40万吨/年,注册资本5.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双氧水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等。2013年7月27日下午16点45分,位于山东聊城市的聊城鲁西化工厂就曾发生爆炸并起火。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扑救,火灾已经被扑灭,并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但此事对工厂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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