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GB 3061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等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项修改单的公告。其中新标准GB 3061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将于2021年3月11日起正式实施。与旧标准GB3061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相比,新标准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GB/T 21171-2018《香料香精术语》对食品用香精、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食品用香精辅料、液体香精、乳化香精等六个术语的描述进行修改,使定义更明确。
2、将原标准的“标准样品”改为“对照品”,该术语更符合实际。
3、增加“食品用香料”术语和定义。该术语的定义符合GB/T 21171-2018和GB 2760-2014的要求。
1、增加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的原料和工艺要求,具体在附录A中作了规定。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的原料共4类,包括蛋白氮源、还原糖源、脂肪或脂肪酸源和其他允许在热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其中表A.1明确列出了其他允许在热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名单。
2、食品用香精中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中增加了3种溶剂及载体(表B.1),分别为柠檬酸三乙酯、三乙酸甘油酯和异丙醇。修改后,溶剂及载体名单由原来26种增加至29种。
3、食品用香精中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中删除了7种其他辅料(表B.2),分别为甜菜红、高粱红、柑橘黄、天然胡萝卜素、木糖醇、罗汉果甜苷和赤藓糖醇。修改后,其他辅料名单由原来121种(原标准119种加上修改单2种)减至114种。
4、增加食品用香精辅料——乙酸异丁酸蔗糖酯的质量要求(附录D)。
1、更新了水分、过氧化值、重金属等项目的检验方法。
2、砷(以As计)含量要求发生变化,新标准规定当砷含量≥3mg/kg时,需要再测定无机砷含量(无机砷含量≤1.5mg/kg)。
删除了原标准“对含有来自海产品成分的食品用香精应在产品标签上注明本产品含有海产品成分”的规定。
1、新增了一般规定,规定了试验所用标准溶液等说明。
2、乳化香精的粒度的测定增加粒度分析仪法(C.4.1.2),采用激光粒度分析仪直接测定粒度。
3、增加乙酸异丁酸蔗糖酯的皂化值和乙酸异丁酸蔗糖酯含量的测定方法(C.7)。
除上述主要变化外,还有部分表述稍有改动。例如:原标准的感官项目“色状”,在新标准中改为“色泽和状态”。
(1) 食品用香精中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发生了变化,增加了3种溶剂及载体,删除了7种其他辅料。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投料过程要注意查表确认辅料是否允许使用。
(2) 食品用香精的产品标签要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该标准对食品用香精的名称、配料标示均有详细要求。
(1) 砷(以As计)含量要求发生了变化,在检测和判定的时候要重点关注。
(2) 新标准除了增加粒度分析仪法(C.4.1.2)、皂化值和乙酸异丁酸蔗糖酯含量的测定方法(C.7)外,部分检测方法作了细微改动,检测过程要注意。例如:在进行液体香精和膏状香精的色状检验时,新标准要求“将样品置于50mL或100mL小烧杯中”,旧标准未明确。
距离新标准实
施时间已不足
半年,请相关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尽快熟悉标准并按要求做好准备。近期本微信公号还将陆续推出相关标准解读文章,敬请各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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