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实验室关键耗材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核心要素,也是顺利有效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简称“质标中心”)拟于2021年12月上旬,开展首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关键耗材评价工作,相关结果将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相关机构科学合理选用关键耗材产品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也为耗材生产加工企业改进提升产品性能提供科学依据。本次评价重点是固相萃取柱产品,主要面向相关生产加工企业或产品代理机构,各企业机构自愿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实验操作方案编制依据
依据GB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对检测方法确认的技术要求,参考SN/T4852-2017《食品检测用固相萃取柱评价指南 聚合物离子交换柱》等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内容制定。
二、本次评价的关键耗材、样品基质及评价参数信息
根据历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涉及的药物种类及检出超标频次,本次评价拟选择的固相萃取柱类型、样品基质、评价参数及测评药物如表1所示。
表1 固相萃取柱类型、样品基质、评价参数及测评药物
固相萃取柱类型 |
样品基质 |
评价参数 |
测评药物 |
HLB |
猪肉 鸡蛋 |
回收率 批内重复性 批间重复性 |
环丙沙星 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 |
MCX |
羊肉 牛尿 |
回收率 批内重复性 批间重复性 |
克伦特罗 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 |
C18 |
鱼肉 牛奶 |
回收率 批内重复性 批间重复性 |
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胺 |
三、结果反馈
评价结果将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并为参评产品提供评价报告。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请拟参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度固相萃取柱产品评价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参评产品相关的可公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2019-2021年度产品销售清单及证明材料、参评产品说明书、产品比较验证结果报告、参加其它评价/备案情况(技术资料和评价报告)、企业认为相关的其它技术资料等,代理企业需提供产品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
请将技术材料以A4纸复印,按顺序正反面装订,封面内容包括参评单位和参评产品名称,并提供材料目录。所有技术材料按产品单独装订成册,每个产品材料1份。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信息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系邮箱,原件和技术材料寄送至质标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料审核
根据固相萃取柱产品使用需求,本着促进产品质量、性能水平提升目的,质标中心将组织技术专家对拟参评产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对参评产品进行遴选,确定入围参评产品名单,具体入围产品将于第二轮通知公布。入围产品将以参评单位本次提供的产品种类及确定的技术指标为准,之后质标中心将不再受理新增产品或参数变更。
六、收费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将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用,标准为壹万元(10000元)/个产品,主要用于参评产品的样品制备、检测耗材、仪器设备、外聘劳务咨询和环境设施运行等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忠华:13910865828,010-82106509;
严 华:18910278672,010-82106571;
传 真:010-82106580;
E-mail:syhcpj@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邮 编:100081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4日
安谱实验
展源
何发
2024-09-04
2024-10-15
2024-10-29
2024-10-17
2024-09-02
2024-10-22
2024-09-24
实验室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和成果产出源泉。十四五以来,国家着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赋能生物科技快速发展,掀起了科研领域创新变革的浪潮。
作者:展源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