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报告编制注意事项!如何提高编制水平?
环境监测报告
报告编制
目前,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各类监测报告均存在内容信息不完整,格式和栏目不统一,检测方法及建议表述不够清晰、准确、客观等情况,致使环境监测不能很好服务社会、服务环境管理,客户也不能及时、准确地从监测报告中了解检测信息。
原始记录要具有原始性、可复现性、追溯性(特别是监测方法、规范),对监测条件有具体要求时应详细记录。有些信息作为监测参数可以直接用来计算结果,有的作为监测结果的必须环境条件,可以为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提供支持。总之,既要保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又要注意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的一致性。
解决措施:对监测报告中涉及的监测数据相关性进行逻辑比较和计算检查,按照各指标间的相关关系,检查各指标间的数值有无矛盾之处,将理论值与实测值进行比较;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验证,找出异常数据及其产生原因,审核其合理性。
常见问题:选用标准不当、没有全面理解与正确执行标准。例如:浓度标准和总量标准执行方面已经从单纯的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相结合的控制方向转变。另外,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除浓度和排放量限值外,有些标准还制定了管理规定,这些规定作为标准的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常见问题: 样品采集过程、现场质控样品采集、样品运输、贮存不符合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要求,数据处理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数值修约、保留有效数字,对质控措施有效性没有作出评价,空白值、精密度、准确度指标不符合要求,离群数据未剔除。
解决办法:对质量控制容易疏漏的环节如采样、样品保存、分析、数据处理全过程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对质控指标是否符合监测方法、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适当评价,检验数据是否离群,对离群数据作适当处理。
常见问题:使用了ppm、ppb 等非法定计量单位;错误地使用了法定计量单位符号。
解决办法:组织监测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监测方法选择: 选择客户指定的方法、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法。选择客户指定的方法,要告知客户所选择的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要经过客户确认。
监测方法偏离: 报告中应列出对监测方法偏离、增添、删节等信息,并与客户的书面确认记录保持一致。
附加信息: 例如,客户要求对监测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定等信息,监测报告中的不确定度评定结果要符合合同中客户要求。
环境监测报告的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丰富,不仅要有准确、翔实的数据,还要有清晰、精辟的评价分析文字,表述要简洁、通俗,说清监测对象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趋势,道明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监测报告形式不能太过于简单,不能拘泥于数字型、图表型、文字型等形式。监测报告制作不仅要向系统自动生成发展,也应加强手工编写能力水平,提倡制作混合型、综合型报告,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综合分析演示报告。
监测报告内容应丰富多彩,不仅包含丰富的信息,而且要有图文并茂的描述,图、表、文字“三位一体”,体现出技术支持文件的质量价值。报告应具备项目概况、监测原因、适用标准、监测结果、结论建议等内容。同时,应结合当前环境形势,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监测信息的深度分析和评价,提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和简单适用的对策措施。
结论是全部监测工作的总结,整个报告之“魂”,属画龙点睛之笔。应在概括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简洁、准确、客观地总结监测对象(或要素)是否符合执行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环境影响程度及其变化趋势,得出客观、公正的监测结论。
建议是监测结论的组成部分,应根据监测结论,简要分析产生环境影响的原因,提出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议不仅要针对具体问题给出对策措施,而且要经济、适用,技术可行。充分体现出环境监测工作测得准、说得清、成果可以用的技术功能。
各类监测报告均须经过包括校核、复核、审核三级审核程序。监测报告编写人员完成编(填)报后,交由第二人校核,数据、资料无差错后交质量保证负责人复核,监测报告有问题退回进入质量保证体系查原因;没问题,呈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技术负责人对本站发出的监测报告质量负责。在审核过程中,任何一级负责人员无权更改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资料和结论。同时,要完善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上级有关部门对下级监测站出具的各类监测报告质量要加强监督,组织开展监测站之间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能力验证和水平评比。保障质量管理措施和技术规范落实。逐步有序引进“第三方监督”,提高监测报告“社会公信力”。
监测报告用纸应为A4规格,与国际惯例、文件、档案标准相一致。纸的质量应满足在保存期内不会因查阅、复印等正常的操作而破损。无信息栏目应注“以下空白”标记,不留空格。
每份监测报告的封面、正页和附页必须加盖单位业务专用章,整份报告加盖骑缝章,封面应加盖计量认证(CMA)章和实验室认可(CNAL)章,但非计量认证认可项目在使用计量认证章认可时必须明示。
如客户对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有要求,监测报告中还需提供有关不确定度的数据。
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应做到内容信息完整、格式栏目统一、检测依据可靠、数据准确翔实、评价及建议表述清晰客观。
外排口监测点位: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包括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的排放口)
内部监测点位:污染治理设施进出口、污水处理站进出口等(根据企业生产过程监控,特定污染物监控等需求设定)
以非特定工业企业为例,某企业有3个工艺废气排放口、1个锅炉废气排放口、全厂共1个污水总排口,因此,该企业的外排口监测点位为4个废气排口和1个废水排口;企业需要监控废气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因此,该企业设置内部监测点位为废气治理设施的进气口。
按GB 12348 执行,同时需考虑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厂界周围敏感目标等因素
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明确的污染物指标;排污许可证中列明的污染物指标;纳入相关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或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
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蓄对人类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毒污染物指标(存在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的,以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为准);
●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包括厂界周边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等环境质量影响
某企业根据环评文件显示,废气排放口1-3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物,锅炉废气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实际排放与环评一致,因此,上述污染物为该企业的废气检测指标。
不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主要排放口的监测频次高于非主要排放口;主要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高于其他监测指标;排向敏感地区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
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监测夜间噪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明确要求,或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地表水每年丰、平、枯水期至少各监测一次,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空气质量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涉重金属、难降解类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地下水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 监测技术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两种,具备自行监测条件的企业可自己开展检测,不具备自行监测的企业应委托具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监测。
● 监测分析方法:参考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根据排放污染物浓度的高低,需考虑所采用监测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和干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监测分析方法。
● 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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