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企业在VOCs物料储存、转移及运输、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依据《大气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行为的企业。将会给予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9类常见违法行为,供广大涉VOCs企业对照自查整改。
责任编辑:展源
审 核:何发
登录后可发表评论
2026-06-15
2026-07-30
2026-08-18
2026-08-14
2026-08-26
2026-07-17
2026-06-30
中国电子测量仪器“国家队”电科思仪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日开盘大涨243.75%。
作者:牛亚伟
扫码关注订阅号
010-63326090转375
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