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知道,各国药典看上去都是条条框框的限制,其实都是有可以调整的空间存在的。今天跟大家来聊聊几个常见药典标准在色谱检测方面可调整空间有哪些。
固定相:不得改变填充剂的理化性质,如填充剂材质、表面修饰及键合相均需保持一致;从全多孔填料到表面多孔填料的改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是被允许的。
填料粒径(dp)和柱长(L):改变色谱柱填充剂粒径和柱长后,L/dp值(或iV值)应在原有数值的-25%〜+50%范围内
流速:如果改变色谱柱内径及填充剂粒径,可按下式计算流速
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使用时系统压力和保留时间调整。等度洗脱条件下,最大可在±50%的范围内调整;梯度洗脱条件下,除按上述公式调整外,不得扩大调整范围。
进样体积:调整以满足系统适用性要求,如果色谱柱尺寸有改变,按下式计算进样体积:
并根据灵敏度的需求进行调整。
梯度洗脱程序
保持不同规格色谱柱的洗脱体积倍数相同,从而保证梯度变化相同,并
需要考虑不同仪器系统体积的差异。
流动相比例:
等度洗脱条件下,最小比例的流动相组分可在相对值士30%或者绝对值士2%的范围內进行调整(两者之间选择最大值);最小比例流动相组分的比例需小于(l00/n)%,n为流动相中组分的个数。
梯度洗脱条件下,可适当调整流动相组分比例,以保证系统适用性符合要求,并且最终流动相洗脱强度不得弱于原梯度的洗脱强度。
流动相缓冲盐浓度:可在±10%范围内调整
柱温:除有另外规定,等度条件下可在±10°c 范围内调整;梯度条件下可在±5°c 范围内调整
pH值:除另有规定外,流动相中水相pH值可在±0.2pH范围内进行调整
检测波长:不允许改变
注:F1 标准规定的流速 F2 调整之后的流速
dc1标准规定的柱子内径 dc2调整之后的柱子内径
dp1标准规定的填料粒径 dp2调整之后的填料粒径
L1标准规定的柱子长度 L2调整之后的柱子长度
Vinj1标准规定的进样体积 Vinj2调整之后的进样体积
tG1标准规定的梯度时间 tG2调整之后的梯度时间
流动相缓冲盐pH值(HPLC):±0.2单位以内或规定范围以内调节,适用梯度及等度。
流动相缓冲盐浓度(HPLC):±10%(pH允许情况下),适用梯度及等度。
流动相组分比例(HPLC):组分比例≤50%的组分可以相对调节±30%,但是任意一组分比例的调节不应超过±10%(相对于总的流动相),含三组分的流动相的调节可以分组分进行,含双组分的流动相的调节可在最小的组分进行。双组份和三组分的调节实例如下:
双组分:例如流动相50:50,其中一组分50%的30%是15%,但是它超过了占总体比例±10%的规定,所以这个流动相比例的调节范围应以±10%为限,可以在不超过40:60~60:40的范围之间调节。再例如流动相比例为2:98,其中小组分2%的30%是0.6%,这个值不超过占总体比例±10%的规定,此流动相的比例可以在不超过1.4:98.6~2.6:97.4的范围之间调节。
三组分:例如流动相60:35:5,它的次组分35%的30%是10.5%,但是它超过了占总体比例±10%的规定,所以这个流动相比例中的次组分的调节范围应以±10%为限。对最小组分5%的30%是1.5%。可以在50:45:5~70:25:5或58.5:35:6.5~61.5:35:3.5的范围之间调节。
紫外检测波长(HPLC):专论中规定的检测波长不允许改变,检测器供应商的程序或另一个验证程序来说明,波长检测误差,最多不得超过±3nm。
固定相:
色谱柱长度(GC):可以在±70%范围内调节。
色谱柱长度(HPLC):见粒径项下。
色谱柱内径(HPLC):如果线速度保持恒定,可以调整。见HPLC流速。
色谱柱内径(GC):最大可调整至±50%。
膜厚(毛细管柱GC):最大可在−50%至100%调整。
粒径(HPLC):粒径和柱长均可以修改,但柱长(L)与粒径(dp)的比值(L/dp)恒定或在规定柱长与粒径的比值的-25%~+50%范围内。或者(对于将粒径调节应用于表面多孔颗粒时),其它柱长(L)和粒径(dp)的柱子可以使用,但理论塔板数(N)应在规定柱的-25%~+50%范围内。如果调节导致更高的理论塔板数时应注意,这样将产生更小的峰体积,应通过缩小额外柱外峰拓宽的因素调整,例如仪器的管路、检测池的体积、采样频率和进样体积。当专论中未规定粒径时,该比值应采用规定柱的最大粒径计算。
粒径(GC):如果色谱图的符合系统适用性要求以及粒径范围比相同,粒径大小可以从大变小或从小变大,粒径范围比的定义是最大粒径直径除以最小粒径直径。
流速(GC):流速可以最大在±50%调整。
流速(HPLC):当粒径改变时,流速也许需要调整,因为为达到相同的性能,小粒径的柱子需要更高的线速度(测量通过较少塔板高度),流速、柱内径、粒径通过下面公式换算:
对于等度洗脱,如果粒径从≥3μm变化到<3μm时,将增加线速度(通过调整流速),确保柱效不下跌20%以上,相同地,如果粒径从<3μm变化到≥3μm时,应减少线速度(流速)来避免柱效降低20%以上。
梯度洗脱:流速、柱内径、粒径将不允许调整。
另外,流速可以在±50%调整。(只适用于等度洗脱)
注:F1 标准规定的流速 F2 调整之后的流速
dc1标准规定的柱子内径 dc2调整之后的柱子内径
dp1标准规定的填料粒径 dp2调整之后的填料粒径
液相色谱-等度洗脱
流动相组成:小组分的数量可以在相对±30%或绝对±2%范围内调节,两者取其大。
流动相pH值:除非专论中另有规定,用于配制流动相的pH可以在规定的值或范围的±0.2以内调节。如果待测品为非电离物质(中性物质),pH可在±1.0范围内调节。
缓冲盐浓度:用于配制流动相的含水缓冲液的盐的浓度可在±10%范围内调节。
流速:一般调节范围为±50%,若柱尺寸改变了,流速可以更大范围内调节,具体可按下述公式来计算。
色谱柱参数
固定相:固定相的属性不能改变(例如:不能用C8来代替C18)
粒径:最多可减小50%,不允许增加。
色谱柱长度:可以±70%范围内调节。
色谱柱内径:可在±25%范围内调节。
柱温:除另有规定,可以在规定柱温±10℃范围内调节。
检测波长:不允许改变。
进样体积:若待检峰的灵敏度和重复性好的话可以减小,不允许提高。
液相色谱-梯度洗脱
流动相的组成/梯度洗脱可以在符合下述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小范围的调节:满足系统适应性的条件;主峰的出峰时间在原定保留时间的±15%以内;流动相中最终组分的洗脱能力的强度不得弱于原规定组分;如果系统适应性的条件达不到,则通常考虑滞留体积或更换柱子。
滞留体积(死体积):仪器的结构将会大大的改变分离度、保留时间、相对保留时间,如果这些发生,是由于滞留体积过多。专论中通常在梯度洗脱时先进行等度洗脱。考虑到方法开发系统和实际系统的滞留体积的不同,所以梯度洗脱的时间应该足够。所以使用者在进行方法确认时应确认等度洗脱的时间。如果洗脱时的滞留体积在专论中有规定,则开始洗脱的时间点(tmin)应该被调节时间点(tcmin)替代。用下面公式计算
式中:D:滞留体积/ml;D0:方法开发时的滞留体积/ml;F:流速 ml/min。如果方法的验证没有包括该步骤,用于上述目的的等度的描述可以被省略。
缓冲盐pH值:不允许调节
缓冲盐浓度:不允许调节
流速:当柱子的内径改变时,调节是可以接受的,具体见流速公式。
色谱柱参数
固定相:固定相的属性不能改变(例如:不能用C8来代替C18)
粒径:不允许调节。
色谱柱长度:可以±70%范围内调节。
色谱柱内径:可在±25%范围内调节。
柱温:除另有规定,可以在规定柱温±5℃范围内调节。
检测波长:不允许改变。
进样体积:若待检峰的灵敏度和重复性好的话可以减小,不允许提高。
注:F1 标准规定的流速 F2 调整之后的流速
dc1标准规定的柱子内径 dc2调整之后的柱子内径
L1标准规定的柱子长度 L2调整之后的柱子长度
气相色谱
色谱柱参数:
固定相粒径:粒径最多可减少50%,不允许增(填充柱)。
膜厚:可以在-50%~+100%范围内调节(毛细管柱)。
色谱柱长度:色谱柱长度可以±70%范围内调节。色谱柱内径:可以在±50%范围内调节。
流速:可以在±50%范围内调节。
柱温:可以在±10%范围内调节。
进样体积和分流比:若待检峰的灵敏度和重复性可以满足的话,可以调节。
药物分析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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