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有效率为统计时段内实收有效数据组数量与应收数据组数量的百分比,参与有效率统计的排污单位基数来源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排查系统。自动监控系统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自动识别无效数据后,排污单位按照《污染物排放 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缺失或者无效数据在有效率统计中扣除,符合《设备标记规则》 不计入数据统计条件的,相应时段不参与有效率统计。
无效数据识别规则如下:
对于已经实施设备标记规则的行业,按照标记后的数据进行数据无效判定;对于未实施标记的行业或排污单位未进行标记的时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由系统自动进行识别判定。
废水行业无效数据识别规则
情形1:自动监测设备 维护标记
认定规则:按照《设备标记规则》, 自动/手工标记为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
说明:1、实施设备标记规则的行业,按照标记后的数据判定其有效性。2、自动标记和人工标记同时存在时,以人工标记为准判定数据有效性。
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
情形2:数据缺失
认定规则:非停排期间,小时数据组中任一上报数据缺失,该 数据组无效。
说明:数据缺失时段,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按照此规则判定无效性。
依据:《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
情形3:pH
认定规则:pH≥14 或 pH≤0 的数据无 效
说明: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按照此规则判定数据无效性
依据:《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 中5.1章节
情形4:水温
认定规则:水温<-6℃或水温>40℃ 时数据无效
说明: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按照此规则判定数据无效性
依据:《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3195第3 章节
情形5:按 HJ 212 等相 关规范,现场端数采仪自动上报自动监测设备标记
认定规则:未实施设备标记,但现场 设备按照 HJ 212 等规范自动标记为超量程(T)、全系 统校准(C)、维护保养(M)、 CEMS 系统故障维修(D)时 数据无效。
说明:未实施设备标记的行业,按此规则判定数据无效性
依据:HJ 212 表8数据标记表
情形6:流量无效
认定规则:正常排水期间流量无效时,污染物和流量数据组无效。
说明:1、未进行标记或未实施标记时,仪器正常采样期间,流量为0,在线监测系统输出的监测值为无效数据。2、按照《设备标记规则》,自动/手工标记为自动监测设备维护的数据,视为无效数据。
依据:HJ 356 中6.2、7.2 章节
情形7:日数据无效
认定规则:正常排水期间,标记后的 有效小时数据条数小于应报数据条数 75%时,当日日数据无效。
说明:举例:一个自然日内,某企业标记了16 小时的停排,剩余8 小时正常外排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正常上传5 小时,其余 3 小时数据缺失,当日的有效监测数据小于非应获得数据量的 75%,当日日数据无效,则按照有效小时数据组判定有效率,即当天有效率为62.5%(有效率为正常监测的5小时除以正常外排的8小时)
依据:HJ 356 中7.2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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