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对《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
编制说明部分内容:
5.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1) 删除现行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 表述。现行标准依据 《固废 法》 第二条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在实际工作中,放射性物质的管理要求 中对放射性废物的判断尚缺乏判断依据。本次修订删除“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鉴别” 的规定,放射性废物判断是否适用本标准,遵循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要求而定。
(2 ) 修改现行标准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 本标准” 的表述。本标准是固体废物鉴别的通用规则,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也应 遵循本标准的基本判断准则。据此修改为“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按专用标准进行 固体废物鉴别” 。
(3) 修改现行标准 “液态废物的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的表述,更改为“本标准适用于 液态废物的鉴别”,在表述结构上保持统一。
修订稿保持现行标准结构框架不变,梳理各章节内容的逻辑关系,形成如下结构框架: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5 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
6 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
7 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别
8 实施与监督
附录 A 固体废物判断流程
附录 B 丧失原有使用价值但可以通过修复恢复或提升其原有使用用途的物质
附录 C 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副产物
主要的修订内容如下:
(1)现行标准第 6 章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调整至第 4 章
在鉴别流程上,先判断待鉴别物质是否符合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条件,在逻辑上更通顺。
(2)现行标准第 7 章 “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 调整至第 4 章
现行标准第 7 章 “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 的判别内容实际属于“不作为固体废物 管理的物质” 的判别内容 修订稿将现行标准第 7 章 “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 调整到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
(3)现行标准第 5.1节修改补充后单独编制第 6 章 “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
现行标准第 5.1 节实际是对 “抛弃”或 “放弃” 行为的界定。修订稿第 6 章为通过行为方式判断的标准。其中,第6.1 节修改补充现行标准中第 5.1 节中定义的利用处置行为,第6.2 节在现行标准 6.1a) 的基础上修改补充,作为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判断依据。
(4 ) 现行标准 5.2 节修改补充后单独编制第 7 章 “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 的固体废物鉴别”
现行标准第 5.2 节是对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判断。本次修改根据固体废物判别的 实际需要,修改整合,补充内容后修改为“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 别” 。一方面使现行标准第5.2 节的可操作性加强,另一方面使其能够同时用于副产物和固 体废物利用产物的判别。
(5) 增加 3 个资料性附录
现行标准术语和定义包括“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鉴别” “利用” “处理” “处置” “目标产物” “副产物” 共 7 条定义。修订稿修改如下:
(1)保留 “固体废物鉴别” “目标产物” “副产物” 3 条,删除其余 4 条
现行标准术语和定义中 “固体废物” “利用” “处置”这 3 条均完全引用 《固废法》 , 本次修订删除这 3 条,避免因上位法修订导致内容冲突。
现行标准中 “处理” 的定义是 “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使固体废物转化为适合于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的活动” 。但是标准中多处出现 “处理” 一词时所表达的含义 与定义之间存在偏差,加上本标准没有对 “处理” 这一行为做出界定的需要,修订稿删除该 定义。
(2) 修改 “目标产物” “副产物” 定义范围
现行标准对 “目标产物” “副产物” 定义范围与习惯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修订稿根据 标准结构框架的调整,对这两个定义修改如下:
1)“目标产物” 定义中删除 “包括 (副产品) ”;
2) “副产物” 定义为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进行有意识的 收集加工,获得的具有特定一种或多种使用功能的物质” 。这一定义将副产品归类到副产物 中,更符合目前固体废物管理中需要开展鉴别的“副产物” 的范围。
5.4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修订稿第 4 章是在现行标准第 6 章 “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的基础上编制形成,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修订稿第 4.1 节为现行标准 6.1b) “不经过贮存或堆积过程,而在现场直接返回 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其产生过程的物质” 的修改:
1) 4.1b) 补充增加经过贮存后返回生产过程的情形;
2 ) 4.1c) 增加通过生产工艺配套工序再生后作为原料使用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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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和成果产出源泉。十四五以来,国家着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赋能生物科技快速发展,掀起了科研领域创新变革的浪潮。
作者: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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