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中显示: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药监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经核查确认,标示3家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为柴胡、白头翁、金银花。
标示的生产企业有两家,分别为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和河北康博药业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连续多年上榜中药质量不合格top10的榜单,此次被查不合格的白头翁已在2023年2月7日被江西省局予以3倍罚款的处罚;企业多次因为生产劣药被药监局公开处罚,据信用中国公布的数据显示,该企业从2021年至今,因为生产劣药被罚5次,罚没的金额共计2.7万元,江西省樟树药监局的处罚力度并不大。完整抽检情况如下: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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